H融信2 (155501): 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2023年分期償付(第一次)公告

時間:2023年10月24日 15:20:29 中財網
原標題:H融信2 : 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9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2023年分期償付(第一次)公告

債券代碼:155501.SH 債券簡稱:H融信 2
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 2019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
2023年分期償付(第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根據《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19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2023年第二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公告》(以下簡稱“《會議決議》”),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19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以下簡稱“H融信 2”或“本期債券”)將于 2023年 10月 30日進行第一次分期償付。

本期債券 0.1%存續本金、0.1%資本化利息、0.1%存續本金及 0.1%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3年 10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3年 10月 30日以現金支付。

單位:元/張

序號1 最晚兌付日期兌付原 始本金 金額兌付 原始 利息 金額資本化 利息金 額資本化利 息之利息 金額合計兌 付金額
12023年 10月 28日0.10000.00340.00560.00020.1092
“H融信 2”本次兌付的債權登記日為 2023年 10月 27日,凡在 2023年 10月 27日(含)前買入并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本金和利息;2023年 10月 27日(含)前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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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述本期債券兌付調整期間,發行人有權于最晚兌付日之前選擇提前兌付本期債券本息之部分或全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全稱: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19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以下簡稱“本期債券”)。

2、債券代碼:155501.SH。

3、債券簡稱:H融信 2。

4、截至 2023年 4月 28日的債券余額:11.50億元。

5、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的債券余額:11.50億元。

6、票面利率:6.78%。

7、債券期限:根據《會議決議》,本期債券期限調整為 6.83 年期(即到期日為 2026年 4月 28日)。

8、本金償付安排及兌付日:根據《會議決議》,本期債券本金償付安排調整如下:
① 現金支付安排
發行人擬于 2023年 10月 28日、2023年 11月 28日、2023年 12月 28日、2024年 1月 28日(合稱“現金支付日”)向本期債券分別兌付本金面值(以 100元/張為基準,下同)的 0.1%、0.2%、0.3%和 0.4%。具體的現金支付安排見如下表格:

序號兌付日2 兌付比例完成兌付后債券剩余 面值(元)
12023年 10月 28日0.1%99.90
22023年 11月 28日0.2%99.70
32023年 12月 28日0.3%99.40
42024年 1月 28日0.4%99.00
--總計1.0%--
上述現金支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下同)。

② 本金償付安排調整

除 “①現金支付安排”項下所述現金支付安排外,本期債券本金余額償付方案調整如下:

序號3 最晚兌付日4 兌付比例完成兌付后債券剩余 面值(元)
12025年 1月 28日5%94.00
22025年 4月 28日10%84.00
32025年 7月 28日15%69.00
42025年 10月 28日20%49.00
52026年 1月 28日25%24.00
62026年 4月 28日24%0.00
--總計99%--
上述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下同)。

9、計息期限及付息日:根據《會議決議》,本期債券計息期限自 2019年 7月 3日至 2026年 4月 28日;自 2023年 4月 28日起,利息償付安排調整如下: 以 2023年 4月 28日作為調整基準日(下同),本期債券截至 2023年 4月28日(不含)的全部應計未付利息 5.55元/張(以下簡稱“資本化利息”)將計入下期計息基數繼續計息,并與本期債券本金按照相同的兌付日期和比例進行分期攤還。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起,本期債券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以票面利率 6.78%計息:
(1)本期債券 0.1%存續本金及 0.1%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3年 10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3年 10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2)本期債券 0.2%存續本金及 0.2%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3年 11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3年 11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3)本期債券 0.3%存續本金及 0.3%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3年 12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3年 12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4)本期債券 0.4%存續本金及 0.4%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4年 1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4年 1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5)本期債券 5%存續本金及 5%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2025年 1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5年 1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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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述本期債券兌付調整期間,發行人有權于最晚兌付日之前選擇提前兌付本期債券本息之部分或全部。

(6)本期債券 10%存續本金及 10%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5年 4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5年 4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7)本期債券 15%存續本金及 15%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5年 7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5年 7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8)本期債券 20%存續本金及 20%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5年 10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5年 10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9)本期債券 25%存續本金及 25%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6年 1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6年 1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10)本期債券 24%存續本金及 24%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6年 4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將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現金支付; 上述兌付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資本化利息、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二、本次兌付方案
本期債券部分兌付采用減少面值的方式處理,部分兌付后,債券持有人賬戶中的債券持倉數量保持不變,每張債券的面值根據已償還比例相應減少?!癏融信 2”將于 2023年 10月 30日兌付本期債券全部本金的 0.1%(每張債券兌付0.10元)。同時,本期債券截至 2023年 4月 28日(不含)的全部應計未付利息5.55元/張(以下簡稱“資本化利息”)將計入下期計息基數繼續計息,并與本期債券本金按照相同的兌付日期和比例進行分期攤還。每張債券派發利息為人民幣0.0092元(含稅)。每張債券可得本息合計為人民幣 0.1092元(含稅)。

三、本次兌付債權登記日、兌付日、兌付后面值、除權參考價
1、債權登記日:2023年 10月 27日
2、兌付付息日:2023年 10月 30日
3、償付資金到賬日:2023年 10月 30日
4、本期償付本金:0.0115億元,占債券本金的 0.1%。

5、本次償付利息:每張債券償付利息為 0.1%資本化利息、0.1%存續本金及0.1%資本化利息自 2023年 4月 28日(含)至 2023年 10月 28日(不含)產生的利息之和(每張債券利息 0.0092 元,本次分期償付兌息總額為
0.0092*1,150,000,000/100=105,800元)
6、本期債券在兌付日將作除權處理。兌付日即時行情中顯示的本期債券的前收盤價為除權參考價。

7、其他安排:根據《關于發布施行〈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22〕24號),滬市債券分期償還采取減少實際面額的方式辦理,分期償還后相關安排如下:
(1)債券持倉數量保持不變,債券面額根據已償還比例相應減少。面額計算公式為:減少后的面額=發行面額×未償還比例。

(2)在權益登記日次一交易日作除權處理。除權日即時行情中顯示的該債券的前收盤價為除權參考價。除權參考價=前收盤價-100元×本次償還比例。


四、兌付兌息對象
本次兌付對象為截至 2023年 10月 27日(該日期為債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H融信 2”持有人。

五、兌付付息辦法
本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

在 2023年 10月 26日前(含),公司將本期債券本次兌付資金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償付的本金和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

本公司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準。

六、關于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 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 2021年 34號)的規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

七、有關機構
(一)發行人: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盤嶼路 5號奧體正祥城 6號樓 7層 7-3
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盤嶼路 5號奧體正祥城 6號樓 7層 7-3 法定代表人:劉熙
聯系人:倪翔宇
聯系電話:021-52218818
傳真:021-52218810
(二)受托管理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 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669弄博華廣場 33樓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系人:張睿、 王海紅 、李音
電話:021-38677395、 021-38032116、 021-38674951
(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188號
聯系人:曹伊楠
聯系電話:021-6860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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